招聘营养科配餐员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4-10-29
因工作需要,营养膳食科需招聘1名临时工,从事配餐工作,应聘临时工的条件为:
1、 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2、 女性,年龄18—30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1、 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2、 女性,年龄18—30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广州市天河区卫生防疫站健康证、毕业证、流动人员婚育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广州市城镇户口需提供失业证,非广州市城镇户口需提供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有意应聘者,请于2004年11月10日前上班时间,带齐上述资料及个人简历到总务科报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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