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中山大学博士生国外访学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6-16
一、国家公派和广州留学项目未获录取者以及符合要求的在校学生均可自愿申报2015年中山大学博士生国外访学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具体要求参见项目年度申报通知: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3/g03l/20274.htm 。
二、为各类项目之间协调实施,精简程序,便于有关博士生申报,国家公派和广州留学项目未获录取者申报本年度学校项目时无需提供下列材料:申请人导师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信。其他要求不变。
三、申请人原邀请函如留学期限为12个月,则不需提供新的邀请函;如果在12个月以上,则须获取新的邀请函,留学期限应为3-12个月。
四、若获学校项目资助,必须在2015年12月20日前出国,逾期资助资格自动失效。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一份3M以内的pdf格式电子申报材料,包含全部申请资料(申请表、邀请函、科研成果、成绩单等)。可通过电邮发送至:qixh@mail.sysu.edu.cn

六、申请人应在2015年6月19日前提交纸质、电子版申请材料各一份交到研究生科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