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9-22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港澳台研究生:
按照捐赠方要求,现启动2014-2015学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请各位港澳台研究生按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
1. 评选范围:正常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2. 评选条件:
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②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③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④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⑤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⑥认同一个中国。
3.评选名额及金额:硕士或博士研究生2名(全校范围内),奖励金额10000元/人。
4.报送材料:学生填写《宝钢教育奖申请表(港澳台学生)》(附件一)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二,本表只用提交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科邮箱:zssyyjsk@126.com,邮件主题注明XX宝钢奖学金)
待学校确定正式推荐名单后,再由申请人在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的申报系统上进行申报。
请各位申请人于9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研究生科,电子版材料(附件二)发送至上述邮箱。
附件:
1.附件一:宝钢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台学生)
2.附件二: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研究生科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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