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6学年研究生评选奖项及要求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9-27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评选范围:除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外,正常学制内已注册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金额:博士推荐名额4人,学硕推荐名额10人,专硕推荐名额2人。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万元。

3.申请材料及时间: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的参评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1)所有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2)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次申报使用过的成果材料此次不可再使用;3)申报材料中论文的认定要求:医科以正式刊出的论文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论文可以是清样,也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担保的校样或正式录用通知。

应提交的材料包括:《中山大学201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学生评奖学年成绩单1份(2016级新生除外)、相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材料请按顺序排列并标明序号。

10817:00,将申请表交到研究生科,同时需提交《201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申请表(电子版)》(附件2)按学号+姓名+申请奖学金的名称发送至zssyyjsk@126.com

 

二、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1.评选条件及范围:学习满一年的在册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

2.评选名额及金额:博士4名、硕士10名。奖励金额1500/人。全日制在职研究生、2015年享受“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获奖者仅颁发荣誉证书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请按顺序排列并标明序号。

101017:00,将申请表交到研究生科,同时需提交《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附件4)按学号+姓名+申请奖学金的名称发送至zssyyjsk@126.com

 

三、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1.评选条件及范围:正常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2013级、2012级博士研究生,其中 “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博士研究生和本学年已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生,不参评“过渡期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2、评比名额及金额:博士1名,奖励金额为1000/每人/每月,正常学制内按月发放。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请按顺序排列并标明序号。

101017:00将申请表交到研究生科,同时需提交《2016年度中山大学过渡期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电子版)》(附件5)按学号+姓名+申请奖助金名称命名,发送至zssyyjsk@126.com

 

四、光华教育奖学金

1.评选条件及范围:品学兼优的在校(学制内)研究生,学习满一年的在册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2.评选名额及金额:博士或硕士研究生1名,奖励金额1500/人。

3.报送材料:《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请按顺序排列并标明序号。

101017:00,将申请表交到研究生科,同时需提交《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附件4按学号+姓名+申请奖助金名称命名,发送至zssyyjsk@126.com

 

五、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

1.评选范围:全校正常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2.评选条件:①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②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③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奖励名额及金额:中山大学全校研究生2人,奖励金额10000/人。

4.报送材料:92917:00将《宝钢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台学生)》(附件6)及申请材料交到研究生科。同时需提交《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附件4按学号+姓名+申请奖助金名称命名,发送至zssyyjsk@126.com

 

 

六、奖助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 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 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 考试作弊或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 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 考核学年度“助教”、“助研”、住院医师工作考核不合格;

6. 考核学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说明:

1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929日,国家奖学金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8日,其他各项奖学金的材料上报截止时间均为1010日。

2、申请表纸质版右上角请注明申请奖学金类型,电子版邮件命名:学号+姓名+申请奖学金名称,发送至zssyyjsk@126.com。

3、一个研究生同一年度原则上只可获一项奖学金。

4、2016级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可申请,其余皆不符合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