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3-18

各教研室、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学校“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人才培养目标,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校开展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中山大学2016—2017学年在校全日制本科生、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二、参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行动指南,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二)德才兼备,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讲诚信、守纪律,学习成绩良好,在中山大学就读期间,全部课程(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无不及格

    (三)参选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且在以下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表现: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或感动他人的事迹;

      1. 社会实践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

      2. 学术科研类:具有良好的科研学术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突出成绩,如在省级及以上赛事取得优异成绩;在重要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取得重大发明突破等;

      3. 创新创业类: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 自强不息类: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事迹感人;

      5. 见义勇为类: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

      6. 孝老爱亲类: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7. 全面发展类: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突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得广泛好评;

      8. 多才多艺类: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在国际、国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山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中山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

三、参选方式

       采取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相结合。

      1. 各教研室推荐:各教研室负责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每个教研室原则上最多推荐年度人物1名。如果主要事迹由团队完成,则不限人数;如果主要事迹由跨教研室同学共同完成,可以由不同教研室联合推荐。

      2. 个人自荐:学生个人或团队认为符合参选条件的可以直接报名参加评选。

四、获奖名额和奖励金额

中山大学2016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奖励金人民币10000.00元/人(团队);中山大学2016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10名,奖励金人民币5000.00元/人(团队)。

学校将从各单位推荐的年度人物候选人中择优推荐参加 “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五、评选组织

      1. 初评推荐阶段:2017322日(周三)上午12:00,各教研室按要求将本教研室年度人物候选人材料报研究生科。个人自荐方式参与的也要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

      2. 拉斯维加斯lswjs0567官方网站择优向学校确定推荐人名单: 3月下旬由中山大学组织年度人物候选人推荐委员会确定年度人物候选人,参加进一步的评选活动。

      3. 候选人事迹网络展示阶段:候选人的事迹将通过学生处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展示宣传。

      4. 现场评选阶段:主办单位组织评选大会,评选大会由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团进行现场投票(评审团不少于350人)。

      5. 结合现场投票结果,由“中山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党委宣传部、校团委)组织终审,产生10名中山大学2016大学生年度人物。

      6. 学校公示评选结果。

      7. 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

      评选办法参照《中山大学本科学生奖励管理规定》。

六、申报材料要求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

(2)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参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参选人的事迹,副标题为“2016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经核查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院系公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相关资料制作成视频。

(6)提交材料要求

      选择正确的推荐表(个人或团体)并认真填写,与参选人事迹材料、参选人照片电子版一同在322日(周三)12:00前发送至zssyyjsk@126.com邮箱。(材料请打包发送,邮件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统一为:xx教研室参选人xxx事迹,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注:请将纸质版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研究生科办公室,没有提交报名表视为未报名成功。

七、其他相关要求

      1. 本次活动将在学生处官方网站以及学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评选进展情况;

      2. 参评学生一经入围,即视为同意展示个人事迹,请参选学生积极进行互动交流并参与投票;

      3. 评选出的大学生年度人物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优秀典型校园巡讲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4. 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山大学在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要求,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并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53183

电子邮箱:zssyyjsk@126.com

 

研究生科

2017年3月18日

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2016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个人)

附件2:“中山大学2016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