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学年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及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室、各位导师和同学:
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的要求,2017学年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及2016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应在9月8日前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1)除专业学位及非学历教育(即单证班)的硕士研究生外,拉斯维加斯lswjs0567官方网站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的2016级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硕博连读和参加本次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属于专项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征得各专项主管部门的同意,且该专业在2018年有博士生招生计划,方可申请硕博连读和参加本次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2)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包括经单位书面同意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完成必修课程学习,请于8月22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网址: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login.html ,登录账号为学号,如果忘记密码,请带着学生证到中山大学北校区永生楼3楼网络中心重置。建议使用Google浏览器)填写“博士资格考试申请”,打印《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审核表》,于8月22日下午5点30分前报研究生科(508室)审核。通过审核者,视为通过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即可参加本次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3)获得“优生优培”计划资助的2016级硕博连读生,也应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填写“博士资格考试申请”。
(4)通过第一学年的学年考核或考核未通过但转为普通硕博连读生培养的2016级“优生优培”计划资助研究生,视同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5)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资助体系试行方案》(2014年7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从第二学年起,除可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外,按博士研究生三等奖助金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助学金。招收硕博连读资格研究生的导师,应在该生硕士阶段二年级起,提供配套投入。配套投入标准按博士生三等奖助金的导师配套标准,即A类每生每月500元,B类每生每月300元,具体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该学年导师的配套投入,待硕博连读生转入博士阶段后,与博士阶段导师的配套投入一并划拨。
(6)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将作为2018级博士研究生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在转为博士研究生前应基本完成硕博连读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达到有关培养工作要求。
(7)2016级硕士生进入硕博连读阶段将纳入2018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应注意:
1.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必须是拉斯维加斯lswjs0567官方网站安排2018年在该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
2.硕博连读研究生占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3.硕士阶段培养类别为委托培养及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其博士阶段的培养类别不能改变;
4.按照《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硕士阶段专业与博士阶段专业应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硕博连读。
(8)硕博连读资格研究生选拔工作进度安排(重要)
1. 8月1日-8月22日:硕士研究生申请。
2. 笔试安排:8月25日前由研究生科按照提交硕博连读申请的学生名单通知相应教研室提交笔试试题(附件2《中山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笔试试题》,注:教务员为秘书签名,试题需3名拟题教师,并由拟题教师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试题需严格密封并在封口处附教研室主任签名送研究生科。笔试由研究生科统一组织安排,笔试时间暂定为8月30日上午8:30至11: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70分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3. 面试(口试)安排: 请于9月6日前完成,届时请相关教研室将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和复试小组成员名单报送到研究生科备案。复试小组成员由5-7名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主席为二级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担任,另设秘书1名。必要时可邀请1-2名相关学科专家参加。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面试时由秘书负责填写附件1《中山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成绩表》和附件3《中山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口试记录表》。
4. 请于9月8日前,将附件1、附件3和拟录取硕博连读资格生名单报送至研究生科(508室)。
二、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
(1)不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的2016级硕士研究生,应在8月22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填写“我的中期”(网址: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login.html,登录账号为学号,如果忘记密码,请带着学生证到中山大学北校区永生楼3楼网络中心重置。建议使用Google浏览器),参加中期考核(不包括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各教研室自主安排)。获准通过者,可以进入硕士论文工作。
(2)请所有2016级硕士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型)认真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情况记录本》,要求完成培养计划的填写并附导师签字确认,如果已完成开题报告的同学请将开题部分填写完整。
(3)请下载并认真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4),注:在(二)已修课程及成绩中的“教务员签名”由研究生科老师审核签字。
(4)请于9月1日前将《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与《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情况记录本》一同交至研究生科(508室)。
(5)请各位导师督促学生务必按学校要求使用校务系统中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及攻博管理模块,完成上述工作。
附件:
1、中山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成绩表
2、中山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笔试试题
3、中山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口试记录表
4、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