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港澳台学生)的通知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9-19

一、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

5.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参评年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和国家各类处分、处罚的;

2)经导师鉴定未能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或未通过考核;

3)有必修课成绩不合格或选修课成绩不及格,补考、重考的;

4)1学期缺勤累计2周以上的;

5)违反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行为(以正式认定为据)。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

2)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

3)考试作弊或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4)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

5)考核学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或专业选修课考试(考查)不及格。 

二、评选对象

1.评选范围:正常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2018级新生除外)。

2.评选条件:

①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②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③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奖励名额及金额:全校研究生2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

4.报送材料:《宝钢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台学生)》(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发表的论文(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复印件)、《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提交时间:925日周二中午12点前

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研究生科(9号楼5楼508),电子版材料打包后以“学号+姓名+宝钢奖学金”命名发送至zssyyjsk@126.com。

附件 1.宝钢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台学生)

     2.参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

                                              研究生科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