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保险住院待遇(三级医院)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10-28
待遇类别 |
城镇职工医保 |
城乡居民医保 |
|||
在职职工及 灵活就业人员 |
退休 人员 |
未成年人及 在校学生 |
其他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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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
起付标准 |
1600元 |
1120元 |
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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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 支付比例 |
80% |
86% |
80% |
70% |
|
检验检查费 限额 |
无 |
15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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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 最高支付限额 |
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 |
缴费基数的6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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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 支付范围 |
属于医保《三大目录》范围内的药品、 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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