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保险普通门(急)诊待遇(三级医院)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10-28
人员类别 |
城镇职工医保 |
城乡居民医保 |
|||
未成年人 及在校学生 |
其他居民 |
||||
未经转诊 |
经转诊 |
未经转诊 |
经转诊 |
无 |
|
统筹基金 支付比例 |
45% |
55% |
40% |
50% |
|
统筹基金 最高支付限额 |
300元/人·月 |
1000元/人·年 |
|||
当月有效 不滚存、不累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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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 支付范围 |
符合普通门诊目录范围内的药费及诊疗费 |
属于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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