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职工医保个人医疗账户支付范围是?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10-28

 

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及亲属的以下费用:

1、在本市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2、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3、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

4、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参保人亲属使用参保人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药费时,应向定点医、药机构出示参保人医保凭证及亲属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查核、登记;

参保人应按规定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不得采取各种违法违规手段套取个人医疗账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