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职工医保个人医疗账户支付范围是?
发布人:高级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10-28
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及亲属的以下费用:
1、在本市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2、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3、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
4、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参保人亲属使用参保人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药费时,应向定点医、药机构出示参保人医保凭证及亲属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便查核、登记;
参保人应按规定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不得采取各种违法违规手段套取个人医疗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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