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事项的指引
一、医保年度和费用
(一)医保年度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医保费398元/人•医保年度。
(二)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或重度残疾等的学生可申请免缴医保费用。申请人须于2022年9月10日前登录中山大学一表通(https://portal.sysu.edu.cn/dcp)表单大厅填写《2022年申请免缴医保费统计表》,按要求上传当地县级以上民政或残联部门发放的证件(有效的低保证、低收入证或一、二级残疾证)、优抚证明(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的资料经学校初审后报民政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个人可免缴医保费。
(三)学生因有其他医疗保障不愿参保的,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登录中山大学一表通(https://portal.sysu.edu.cn/dcp)表单大厅填写并提交《2022年不参保确认书》。
二、延期毕业学生参保
延期毕业生务必于2022年7月31日前登录中山大学一表通(https://portal.sysu.edu.cn/dcp)表单大厅填写《2022年延期毕业研究生参保意愿统计表》,以确定扣费标准,逾期未提交,则默认参加所在校区城市医保。
三、调整参保校区(园)
(一)因学习、实习、住宿或就医等原因,需在三校区五校园间进行参保地区调整的,请于2022年8月31日前登录中山大学一表通(https://portal.sysu.edu.cn/dcp)填写《2022年在校学生调整参保校区(园)统计表》。
(二)逾期不提交调整参保校区(园)的,默认按照教务部或研究生院系统设置的校区(园)进行参保。调整校区(园)参保后,医保年度内不再进行变更(学校统一安排搬迁除外)。
四、参保和缴费
(一)医保费扣费成功
学校将于2022年8月中下旬统一从学生本人用于学校代扣代发的银行账户中划扣医保费。医院管理处公费医疗与医保管理科(以下简称公医科)上传扣费成功的学生数据到医保网办系统进行参保缴费。
(二)医保费扣费不成功
学校统一划扣医保费不成功的在校学生(包括延期毕业研究生)和休学学生,暂停参保,不享受医保待遇。如需参保,请务必于2022年11月30日前自行登录中山大学收费平台(http://pay.sysu.edu.cn)完成网上缴纳医保费手续,未缴纳医保费,视为放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全额自付,同时须登录中山大学一表通(https://portal.sysu.edu.cn/dcp)表单大厅填写《2022年不参保确认书》。
(三)在职、委托培养等研究生、外校交换至我校学习的学生及外籍留学生默认不参保,如需参保,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到公医科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五、医保空档期
参照广州市医保局相关规定,新参保人员自2022年9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因此,珠海校区或深圳校区转参广州医保学生在2022年7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属于医保待遇空档期,该期间学生的医疗费用报销规定如下:
(一)门诊
1. 学生携带校园卡在广州所属校园门诊部就诊,诊治完毕后直接通过系统结算,个人只需缴纳应缴部分费用。
2. 如因病情需要,经广州所属校园门诊部同意转诊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或假期在户籍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急诊费用,先由学生参保人自费结算,然后凭就诊转诊单、门诊病历、医疗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和校园卡,在就诊日期后60天内,向学生所在校园门诊部申请零星报销。
(二)住院
1. 珠海校区转参广州医保的学生
学生因病需住院可选择珠海市、广州市或假期在户籍所在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如在珠海市内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办理入院手续须出示珠海市社保卡,出院时直接通过系统结算。如在广州市或假期在户籍所在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出院时自费结算医疗费用,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将医疗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小结及校园卡扫描件发至sysugyb@mail.sysu.edu.cn,待公医科出具相关证明后,学生携带以上材料到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理赔报销,过期不予受理。
2. 深圳校区转参广州医保的学生
学生因病需住院可选择广州市、深圳市或假期在户籍所在地医保定点联网结算医院就医,办理入院手续须出示深圳市社保卡,出院时直接通过系统结算,个人只需缴纳应缴部分费用。(如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内,可直接刷社保卡结算;如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外,须提前登陆“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进行异地备案,审核通过后直接刷社保卡结算)
3. 特别提醒:如住院时间跨8-9月,须在2022年8月31日与医院中途结算8月31日前的医疗费用。
(三)从2022年9月1日起,不再属于空档期,须按照广州市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就医,具体流程及报销规定,请登录中山大学医院管理处网(https://yyglc.sysu.edu.cn/)→学生医保→三校区学生医保知识宣传进行查询。
六、温馨提示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允许重复参保,参保人只能保留一个参保关系。现医保系统已实现广东省内联网,如学生已参加广东省内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请在2022年9月前做好停保手续,否则导致学生医保参保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