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科 发布日期:2022-12-21

各位2023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开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协议书办理范围

2023届预毕业生(包括港澳台学生,不包括国际学生、定向培养的研究生)。

二、办理方式

2023 届毕业生采用“电子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的申请和签订均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指引与常见问答详见附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研究生可“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上完成生源绑定并上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协议书后,向研究生科申请就业协议书,与符合其少干计划协议要求的用人单位签定协议。

三、解约事宜

每位毕业生仅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其编号和二维码是唯一的。一旦用人单位盖章生效后,在未完成解约手续的前提下不能再申请另外一份就业协议书。

因特殊情况确需与原签约单位申请解约的,先向研究生科提出申请,研究生科同意后,可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上完成解约流程,操作详见附件。解约模块目前暂未开放,开放时间预计与往年大致相同,具体请待后续通知。

 

附件  2023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说明(学生版)

 

 

 

研究生科

                                      202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