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数字大屏显示系统硬件迁移项目小额询比公告

发布人:信息科 发布日期:2023-05-1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持有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历史成交记录、历史案例或产品授权书(若有)(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投标要求:

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版本要随报价函一起寄提供,同时提供投标人名片(联系方式及邮箱)

地址:广州市黄浦区开创大道西2693号 拉斯维加斯lswjs0567官方网站 萝岗院区 门诊楼5楼 信息科 020-82179194 李老师

  • 公告时间:

2023年 5月15日至2023年5月21日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

  • 项目内容

1、本项目的内容:

本项目内容是为拉斯维加斯lswjs0567官方网站LED数字大屏显示系统硬件整体迁移。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总额(元)

1

LED数字大屏显示系统硬件迁移项目

1

1800

供应商需对所有需求进行响应,包括报价单、工期、售后、现场实施人员情况等。

  • 项目需求

将原住院收费处LED数字大屏整体迁移到指定位置并进行安装调试,保证设备迁移后能正常运行。

  • 付款方式

按医院要求,按工期分期付款,乙方须提供符合税法规定、以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

项目上线并经过整体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总金额的_100_%。

  • 实施要求

▲实施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

实施地点:医院指定地点。

投标人应仔细研读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内容及理解,提供项目详尽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表。实施方案内容大致包括:

组织保障安排: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中的责任分工等。

制定具体的实施流程、实施内容。

系统项目实施方团队要求:在项目实施期间,须安排至少一名工程师驻场,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若未在实施工期正常上线验收,则驻场工程师驻场时间相应延后直至项目验收。

投标人应在系统实施方案中描述具体的实施团队的组成、工作内容、投入人员、项目进程表及采购人的配合等内容。实施期间,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派遣具有同类大型项目成功实施经验的专业工程师驻扎医院进行项目的开发实施工作。投标方的实施团队应具有丰富的项目的经验,能协助医院提供全方位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咨询、软件研发、系统实施等。

项目实施期间至维保阶段,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对相应模块做出调整。

  • 验收要求

6.1 交付验收要求:

1)投标人需协助采购人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采购人才做最终验收。

2)验收时采购方、中标人等项目相关方都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一致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6.2 交付文档验收要求:

项目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文档的提交应覆盖以下内容,电子文档是成果不可分割的部分。

1)实施确认报告

2)项目验收报告。

  • 售后服务要求

7.1 本次项目中涉及的项目须至少提供   1  年质保服务;有偿维保费率不超过项目总额的8%。

7.2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修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7.3 在硬件的服务期内,投标方应确保硬件的挂壁质量。在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应立即做出回应,并在承诺的服务时间内实施服务。

7.4 投标人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并提供质保期内的免费服务,需提供全年7天24小时服务(电话、远程或现场),并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

  • 双方权力与义务

8.1甲方权利和义务

8.1.1甲方应指派专人跟进本项目,负责项目的管理协调。

8.1.2甲方应为乙方本项目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协助,包括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业务资料等。

8.1.3甲方有权对乙方本项目的实施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甲方对本项目中采购的项目内容拥有所有权。

8.2乙方权利和义务

8.2.1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事务协调和技术处理。

8.2.2乙方应投入合格、充足的技术人员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8.2.3乙方有权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业务数据,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于本项目以外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8.2.4乙方交付甲方的一切资料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如有任何第三方对该资料主张权利,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2.5乙方交付甲方的货物或产品,乙方承担其法律方面和技术方面的责任,如产生专利、商标或版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9.1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和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9.2乙方在实施和维护过程中必须对甲方所有的数据进行保密,不得擅自统计数据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保证不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业务、技术、科研课题、人员信息等秘密向任何其他方泄露,并且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独自或与其他方使用上述秘密信息或用于其他项目。

9.3项目双方对与本项目及其相关附件内容以及项目相关的业务信息、技术资料和应用程序应严格保密,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泄露、传播或转让。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对方获得的信息(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报告、摘录、纪要、文件、计划、报表、复印件等)。

9.4乙方与甲方签订本项目时,必须同时签订附件的《保密承诺书》,乙方的实施、开发、维护等人员均需遵守此承诺书规定内容。

9.5乙方的保密义务及于乙方的员工,乙方应有有效的内控制度约束内部人员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乙方员工违反本项目约定的保密义务视同乙方违约。

9.6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10.1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服务内容发生较大变更,乙方履行本项目的日期相应顺延。

10.2 如乙方不能按照项目计划约定时间交付成果,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项目总价款的  3‰的违约金, 逾期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项目,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终止项目并不排除甲方依据本项目向乙方追偿违约金及甲方受到的损失的权利。

10.3如甲方解除本项目,乙方应在14天内返还甲方已付服务费并依甲方的指示退还所有的基础性文件和原始资料。

10.4若由于乙方原因,乙方不能按照或违反本项目规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项目义务,损害甲方权益,均视为对本项目的违反,应承担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严重则将解除或终止项目。

10.5乙方不得以序列号、激活码、软件许可数、使用周期等任何软硬件方式在软件系统免费维保后限制软件系统功能及界面的正常使用。

10.6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项目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项目总价  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由此而引起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0.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他法律法规)处理。

11.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11.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项目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项目的后续事宜。

12.1本项目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项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项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在执行本项目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项目的有效组成部分。

12.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12.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项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得修改其应履行的项目项的条款。

本项目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诉讼期间,本项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