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及2023-2024学年贷款申请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开展2023届毕业生毕业确认及在校生2023-2024学年贷款申请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毕业确认
(一)办理对象
已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23届毕业生。
(二)办理流程
1.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
学生需在6月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进行毕业确认操作,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并按照国家开发银行的要求进行还贷(请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每年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
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在2023年8月31日前要前往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学籍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
2.经办银行为其他银行的
已办理了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自行与生源地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以及经办银行联系,按生源地的相关要求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二、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
(一)办理对象
已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因休学或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等原因需对合同贴息日期进行调整的学生。
(二)办理流程
1.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
学生因休学或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等原因需对合同贴息日期进行调整的,可以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学生需递交相关材料经由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及开发银行进行审查认证,同时变更合同贴息起止日、宽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项。由国家开发银行审批通过后方能生效,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如未及时变更,产生的利息自付。具体需提交的材料及时限请学生自行咨询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
2.经办银行为其他银行的
已办理了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自行与生源地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以及经办银行联系,按生源地的相关要求办理就学信息及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三、在校生申请 2023-2024 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办理对象
拟申请2023-2024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注意:已办理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在校学生不能重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
(1)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
续贷学生须在6月15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学校将集中处理学生续贷申请,对于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学校将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学生未在线提交续贷申请将影响下学年续贷申请。续贷所需其他手续及材料,请贷款学生咨询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
第一次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自行咨询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办理。
(2)经办银行为其他银行的
学生需于6月15日前自行与生源地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以及经办银行联系,按生源地的相关要求办理申请手续。
2.拨付资金
(1)学校银行账户信息。学生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生源地经办银行可将资金拨付至学校指定的银行账户,经办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的,学校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已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上提供;经办银行为其他银行的,学生可向生源地经办银行提供学校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学校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中山大学支行
账号:44050143004609000002
户名:中山大学
开户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2)申请2023-2024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2023年9月开学时按照学校的相关通知提交银行回执进行确认(另行通知),成功办理后各生源地经办银行一般于11月至12月拨款。如学生贷款资金拨款至学校银行账户,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学校财务处根据学生缴费记录,贷款资金将优先冲抵学费和住宿费,剩余款项统一转入学生校园卡挂钩的银行账户。如学生贷款资金由经办银行直接拨付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则学生应按照财务处的相关要求自行缴纳学费、住宿费。
四、联系方式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
其他经办银行的联系方式请咨询生源地区(县)教育局或资助中心;
学校咨询电话:020-84111205。
研究生科
2023年6月1日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方式:020-8525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