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科 发布日期:2023-09-06

研究生科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简介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国家财政给予贴息、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学生通过学校组织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享受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办理对象

    已申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含2023级新生)。

(二)办理流程

1. 学生提交回执

916日至920日,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国家助学贷款模块,准确上传回执。经办机构为国家开发银行的上传回执校验码,其他经办机构的上传回执图片。

2. 研究生科初审

925日前,研究生科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对学生提交的贷款信息进行初审。

3. 学校处理回执

1)国家开发银行回执:学校将根据系统数据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录入回执信息;

2)其他银行回执:学校下载打印回执,盖章后交回研究生科(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再由研究生科发回给申办的学生,学生需自行交回生源地经办银行。

(三)注意事项

1.生源地确认回执信息的截止时间一般为10月中旬(各经办机构有不同要求),请学生务必按时将回执交回生源地经办银行;

2.贷款合同由学生自行留存,无需提交;

3.如有其他形式的回执处理方式,请先确认生源地经办机构的工作要求,联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及时处理。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申请对象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 同一学年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6. 未办理住房等商业贷款,无不良信用记录;

7. 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8. 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前需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二)办理流程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按学年申请,通过中国银行APP完成。

1. 学生提交申请

学生于925前在中国银行APP上提交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1 学生本人身份证;

2 录取通知书(入学新生)或学生证内页(在校学生);

3 户口本(户口本需要首页、本人页、监护人页及信息变更页,JPG格式)、监护人身份证及同意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声明(仅未成年人提供);

4 本人名下的中国银行一类卡。要在提交申请前办理完成。办卡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已实名制的手机号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注意:填报申请时,学号和学制都要填写。

2. 学校初审

930日前,学校对提交的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核(需注意接收银行短信)。

3. 签署合同

通过审核的同学根据银行短信内容,在中国银行APP上签署合同

4. 学校审核并放款      

1030日前,学校完成入学确认,银行系统同步完成放款。缓交学费、住宿费学生的相关贷款金额自动划拨至学校账户,用于抵扣;其他金额则直接划入学生个人中国银行账户。

四、中国银行网点信息

1.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国银行中山大学支行,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大科技综合楼A102室,020-84113768

2.广州校区东校园:中国银行广州大学城支行,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有米科技大楼一楼,020-39326004

3.广州校区北校园:中国银行中山医支行,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58号中山医第一附属医院,020-87760402

4.珠海校区:中国银行珠海前环支行,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蓝海巷28-32号商铺,0756-8712979

5.深圳校区:中国银行光明支行,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88号,0755-22337957

 

附件: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引(学生用户)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指引(学生用户)

 

 

                                   研究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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