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科 发布日期:2024-04-24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

 

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简称留基委)《关于做好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留金来202411号)和《中山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教务〔2021145号)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49月之后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名额性质为计划内),包括无法按原计划20247月毕业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博士,以及2023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拟申请恢复奖学金的学生。

注:处于休学状态可不参评。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工作另行通知。

二、评审内容

根据学生20232024学年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科研态度和活动表现四方面情况,对每名学生进行定量打分和定性评价。评审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总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对于不合格学生,提出中止奖学金或取消奖学金的具体处理建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报经留基委同意后,取消奖学金资格:

(一)触犯中国法律法规;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的;

(三)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未通过年度评审的;

(四)存在思想道德问题的;

(五)受到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报经留基委同意后,中止其享受奖学金资格一年:

(一)当年必修课程不合格的;

(二)因考核成绩不合格留级或者降级的;

(三)评定年度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的。

三、评审程序及操作要求

学生自评。426日起,奖学金生CSC登记号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进行学生自评(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56日前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附件1)中的“学生信息”部分,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syyjsk@126.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命名要求:姓名+中国政府奖学金

培养单位评审及公示。培养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提出评审意见和处理建议,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召开评审会前,各培养单位充分征求导师、辅导员、班主任、教务员的意见。

培养单位于51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及系统填报。

学校复审及公示上报。学校复审公示评审结果,并上报留基委。最终以留基委发布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

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下学年度奖学金资格。

 

附件:1.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

2.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汇总表

3.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操作手册(学生版)

 

 

 

研究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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