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简称“留基委”)《关于做好2024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留金来管〔2024〕11号)和《中山大学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教务〔2021〕145号),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4年9月之后将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名额性质为计划内),包括无法按原计划2024年7月毕业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的博士生,以及2023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拟申请恢复奖学金的学生。
注:处于休学状态可不参评。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资助期限有关工作另行通知。
二、评审内容
根据学生2023-2024学年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科研态度和活动表现四方面情况,对每名学生进行定量打分和定性评价。评审意见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总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对于不合格学生,会提出中止奖学金或取消奖学金的具体处理建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报经留基委同意后,取消奖学金资格:
(一)触犯中国法律法规;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的;
(三)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未通过年度评审的;
(四)存在思想道德问题的;
(五)受到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报经留基委同意后,中止其享受奖学金资格一年:
(一)当年必修课程不合格的;
(二)因考核成绩不合格留级或者降级的;
(三)评定年度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的。
三、评审程序及操作要求
(一)学生自评。4月26日起,奖学金生凭CSC登记号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s://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进行学生自评(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5月6日前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附件1)中的“学生信息”部分,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syyjsk@126.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命名要求:姓名+中国政府奖学金)。
(二)培养单位评审及公示。培养单位组织召开评审会,提出评审意见和处理建议,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召开评审会前,各培养单位应充分征求导师、辅导员、班主任、教务员的意见。
(三)培养单位于5月10日前完成材料报送及系统填报。
(四)学校复审及公示上报。学校复审后公示评审结果,并上报留基委。最终以留基委发布的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
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下学年度奖学金资格。
附件:1.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
2.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汇总表
3.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操作手册(学生版)
研究生科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