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科 发布日期:2024-05-08

位毕业生

根据《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学校决定在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山大学2024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中符合条件者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标准,评选优秀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附件1)。

三、名额分配

各培养单位国(境)内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国际学生的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今年各类型学生毕业总人数(含申请延读并于今年毕业的学生)的5%,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按一人推荐。本单位的名额分配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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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5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syyjsk@126.com纸质版报送研究生科

2学生答辩:暂定于5月22日进行申请答辩,请各位参评者预留好时间,并提前准备好PPT(2分钟以内)于22日前发送至邮箱zssyyjsk@126.com

3)培养单位初审:5月28日培养单位依据《中山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大学生〔2020〕1号)(附件1)及本单位评选细则,进行优秀毕业生申请及审核工作,形成本单位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并公示结果。

4)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6月1日-7日。

5)学校审议并公示结果:6月中旬。

6)学校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结合毕业工作组织表彰:6月旬。

7注意: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发文公布结果为准

五、相关要求

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评选质量。凡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研究生科

20245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