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学生)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科
发布日期:2024-08-26
各相关研究生:
学校已启动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读期间未获得过本奖学金的全校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的港澳台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认同一个中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三、奖励名额及金额
研究生2人(全校),奖励金额10000元/人。
四、报送材料
(1)《宝钢奖学金申请表(港澳台学生)》(表格需要粘贴学生本人照片或彩色打印照片,请用A4纸双面打印,签名、盖章,电子版请一并提交)及相关证明材料,9月12日17:30前送交研究生科(9号楼7楼708);
(2)推荐人选照片(2寸彩色正面照一张),9月12日17:30前送交研究生科(9号楼7楼708);
(3)《参评单位汇总表》(9月12日17:30前发送至wangbj6@mail.sysu.edu.cn)。
研究生科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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