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科 发布日期:2024-08-28

2025届应届毕业生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5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与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为2025届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二)特困人员;

(三)残疾人;

(四)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补贴标准

3000/(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三、申请材料

(一)困难情形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1.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

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学生无需上传困难情形证明材料。

2. 学生本人持证

1)学生提供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

2)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供在学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材料(需在系统上传助学贷款合同原件扫描件

    )学生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

、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于毕业学年内(在校期间)提出申请。学校在91日至1020日组织学生集中申请

五、申领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学生91日至10月20日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提出补贴申请,规范、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清晰、完整、可辨识的申请材料图片,完成在线申请(操作指引见附件1)。

(二)审核报送。学校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对提交的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学生提交至人社部门或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

(三)信息复核。人社部门或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学校。

(四)名单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将通过复核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补贴发放。公示完毕并无异议,人社部门或辖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一)申请同学92017:00前将202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名册发送至链接https://www.wjx.cn/vm/tlBDbHD.aspx#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纸质版交至研究生科(天河院区9号楼708

(二)学生未在毕业学年内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补贴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此项补贴不可重复申请。学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责令退回补贴并将不良记录记入其本人学籍档案,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研究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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