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研究生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港澳台研究生:
为激励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0号)精神,以及《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研究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正常学制内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及台湾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1.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2.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三、名额分配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及等级,我校可上报教育部的候选人数如下:
香港、澳门研究生
层次/等级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合计 |
硕士 |
3 |
3 |
7 |
16 |
29 |
博士 |
2 |
3 |
6 |
10 |
21 |
台湾研究生
层次/等级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合计 |
硕士 |
1 |
1 |
2 |
5 |
9 |
博士 |
1 |
1 |
2 |
4 |
8 |
2.奖学金不分配名额到具体培养单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
3.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获奖名额。
四、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 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 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7. 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助手或医学临床学科的住院医师工作任务。
五、评选程序
1. 学生申请
下载并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1、2),提供成绩单(新生由学院出具入学成绩证明),如有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中“学校审核意见”一栏留空。
2. 申请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9:00前提交材料,具体包括:
(1)学生纸质版个人申请材料(申请表、成绩单、相关科研、获奖证明材料);
(2)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电子版,电子版上传链接将发至企业微信群);
3. 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评审结果上报教育部港澳台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审定,最后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以教育部发文为准。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2.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 2024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院系
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科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