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教育部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各港澳台生:
为激励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关于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8]466号)精神,现将教育部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正常学制内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年级、专业均无限制,华侨研究生不在申请范围内)。
二、奖项设置
1.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2.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三、名额分配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及等级,我校可上报教育部的候选人数如下:
香港、澳门研究生
层次/等级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合计 |
硕士 |
4 |
5 |
11 |
24 |
44 |
博士 |
1 |
2 |
3 |
5 |
11 |
台湾研究生
层次/等级 |
特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合计 |
硕士 |
1 |
1 |
3 |
7 |
12 |
博士 |
1 |
1 |
2 |
3 |
7 |
2.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不分配名额到拉斯维加斯lswjs0567官方网站,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由拉斯维加斯lswjs0567官方网站审核资料,择优排序推荐;
3.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四、申请条件
1.港澳学生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台湾学生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5.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7.高年级学生前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8.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助理、科研助手或医学临床学科的住院医师工作任务。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1)下载并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1,提交纸质版),提供成绩单,如有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填写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到zssyyjsk@126.com)。以上两份材料均需于11月26日17:30分前提交。
2.研究生院汇总申请学生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
3.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评审结果上报教育部港澳台办复核审定,最后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以教育部发文为准。
附件: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2、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王冰瑾,地址:9号楼5楼508研究生科,邮箱:zssyyjsk@126.com)
研究生科
2018年11月22日